沈煤集团红阳能源坑口煤矸石热电厂(2×330MW)新建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第三包)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内容:沈煤集团红阳能源坑口煤矸石热电厂(2×330MW)新建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招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辽宁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
格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合同包号 3
设备名称 引风机(不含电动机及偶合器)320
数量 2台/单台机组,共4台套
技术要求:
1、
结构形式:电动可调离心式
TB点风量: Q=302m3/s 1087200m3/h
TB点风压:H=9023Pa
出口风温:143.1℃
2、
要求有300MW及以上容量机组近期3年业绩。
实施地点:灯塔市西马峰镇东
投标人资质及相关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被授权人须持身份
证);
(4)企业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书;
(5)投标人所投设备需提供下列文件:
①属于《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设备,请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②属于《压力容量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设备;请提供《压力容量生产许可证》;
③属于《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设备,请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④如国家有特殊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⑤除上述四种情况以外的其余设备需提供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清晰反映其所检验设备
的型号及检验内容、检验结果;
(6)2005年—2007年同类产品成功运行业绩(必须满足招标设备一览表技术要求中的各项条件且进行汇总、含有效的
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附类似本次招标项目的合同)。
注:各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上原件并附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招标文件的发售: 招标文件将于2008年6月26日至2008年7月2日每天8:30—16: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10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但在任何情况下,如寄送的文
件迟到或丢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不对此负责。
联系人:李岩 张馨
电 话:010-51953573 51953544
手 机:13401096246
传 真:010-51953510
E-mail:zv6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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